2012年11月8日 星期四
少女都是一樣的可愛
2011年7月8日 星期五
王昱人的小遊戲(輔導級)
2011年6月13日 星期一
女人穿得好看真的是為了 __ __(18禁)
2011年1月2日 星期日
2010的100個場景回顧
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
我反對死刑的理由C+附加議題A

理由B,死刑不能解決問題
個人認為死刑犯有兩種,一是心理變態行為偏差不適社會生活的人,二是種種理由造就萬劫不復的罪惡的人。前者想體驗割喉放血的感覺而沒覺得不對就去做了,後者可能家庭因素、環境壓力等種種因素,而造成一個萬劫不復的悲劇。
當然,不管是何種因素,都是可惡至極,毋庸置疑。這是我的基本態度。
看了不少人反對廢死刑的人的理由,簡單歸納如下。
1.怕他們假釋出獄之後會再犯案
2.養在監獄浪費納稅人的錢
3.廢除重刑後犯罪率預計會提升
4.殺之為痛快
以下針對每一點提出個人一些想法,
第一點,以防再犯案的方式有很多,當然把他殺掉是最容易的方式,但是我們的司法應該是以“容易“當做目的嗎?應該要做的事情應可能是,更僅慎現有犯人的心理的評估 ; 罪犯出獄之後的追蹤觀察更加密集且確實 ; 讓無期徒刑確實存在,不適合生存在大眾社會的心理病態者可以被確實隔離。
有些人價值觀的與普羅大眾有完全不同的認知,就好比視人為牲畜的割喉殺人犯,別人的命對他來說毫無價值,也沒有同理心。一樣不同的價值觀認同也好比,支持開放大麻等次級麻藥的紅黨,認為性愛可以分離的花花公子,認為婚前不可性行為的虔誠基督徒...等等。但因一條生命的認知與大眾不同,就將他消滅鏟除,我們的寶島還有所謂的人權嗎?那現在不如發起一個藍軍與綠軍的流血戰爭好了,意思也一樣。自以為是大眾的人群去消滅認為是小眾的人群,將其族宰殺,人祭求和平。
到底是誰有權決定誰是大多數?誰才是正常?
第二點,浪費納稅人的錢。大家或許想住在監獄的犯人整天吃飽喝足閒閒沒事幹,過著規律的健康生活。我想規律應該是真的,但他們每天也需要工作。監獄也像一個工廠,有個種廠房,各種生產的機智。獄方會匿名向外接各種生產的業務,於是監獄本身也有收入。收入一部份歸監獄本身管理費用,一部份回饋社會大眾,也就是我們自由自在生活的地方。據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女士表示,獄方回饋社會的款向一直都陸陸續續的對中華民國各種弱勢團體提供補助。
今天倘若監獄入不敷出,需要改善的應該是加強獄方的業務能力,接更多的訂單,做出品質更好的產品,增加境爭力。而不是殺掉裡面的人來省錢。這想法簡直莫名奇妙,風馬牛不相接。
第三點,廢除死刑犯罪率會上升。謬論。假如此事為真,要改善的將是,降低死刑的標準。酒醉駕車唯一死刑,飆車唯一死刑,強姦唯一死刑,詐欺唯一死刑,劈腿唯一死刑,說謊唯一死刑,不養父母者唯一死刑。這樣,或許大家就會乖乖的,這樣的國家超安全,超棒,妳/你想不想住在這個國家?
降低犯罪率跟有沒有死刑一點關係也沒有,好吧,大概有一點點關係,就一點點。要調整的應該是其他的刑罰標準,就好比提高酒駕的懲處,可以有效降低酒駕,多設超速照相機也可以減少超速造成的交通意外。畢竟提高犯罪率的犯罪案件大多都不是罪該致死的,酒駕沒有死刑,不戴套讓人懷孕沒有死刑,強姦犯也不會死刑,除非他把對方殺了,而且手法必須殘酷。如此,犯罪率跟死刑的關係,這個解釋應該很清楚吧?
第四點,罪犯太可惡,殺之為痛快,一命還一命,再公平不過。除了命之外的東西要不要也來討個公平?小孩被同學美工刀劃一刀要不要去把同學抓來也劃一刀?有人天生缺腳缺手你要不要也把自己手腳給廢了?欠人的人情你要不要還,欠人的愛你要不要還,父母養你長大的所有經費你要不要連本帶利一起還?
人生而不平等,要求公平,該從哪裡開始?誰能決定?唯一公平的是大家一天都只有24小時,不多也不少。死刑跟本也不會帶來公平正義,這是我的意思。
另外,其實在台灣會被判死刑,根據奇摩知識家的說法,理論上似乎也沒這麼難。那麼犯罪率也不曾低過,這是什麼緣故?不要跟我說因為死刑執行的量太少....這太天真了。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4122903095
有時候置身人潮擁擠的場合,都覺得人命如螻蟻不值錢,我常常想像從書包裡拿出一把開山大刀,把附近所有的庸俗男女砍的頭破血流,血洗人間,一瞬間原本一樣是同種生物的人就會像畜牲一樣的畏懼我,一瞬間我就可以成為世界的王,這麼爽快。試問我想砍,我可以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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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議題A
罪的定義,這是我今年死刑風暴之後我一直在思考的東西。
罪犯種類何其多,小至偷竊,大致殺人放火。在我國法律下的罪只是“罪“一種形式。
我常常對中華民國政府官員不滿,官商勾結互通有無,圖利商人造成國家建設品質低落,機場漏水、高架橋不穩固、貓纜基柱不穩,甚至到現在吳魁要徵地滅農的事件。種種事件導致台灣國際競爭力下降,衰弱國力,縱容重大經濟犯逃亡國外,甚至經濟不景氣跟這些也有絕對的關係。不景氣搞得你我工作超時,大放無薪假,憂鬱到不如歸西,自殺率因此上升,這些效果都一一發生在我們四周的親朋好友身上,痛心。如此,這些骯髒的官與商是不是更該叛死刑?
我也對於台灣大多媒體記者感到相當不滿,職業道德嚴重缺乏,效法香港腥羶色的重辣報導,社會事件放錯重點間接扭曲社會價值觀,全天候扭曲的資訊無限放送到台灣的每一戶人家,在一般不大動腦的晚餐時刻接受這些資訊,憨直正義的台灣鄉親可能一下子就被鼓動吶喊出不知所云的標語。物化女體的綜藝節目一個一個開,少男少女們紛紛視為潮流,以為把自己打扮光鮮亮麗就會換來好名聲或是大好將來。在所謂知識分子的大學生裡,有多少真的能講出什麼知識,遇到外國人時能夠說出台灣與大陸的差別,說出台灣的美好?更別提有更多人連華文都講不好,還想說什麼國際語言? 罪魁禍首的記者與平面與電視媒體是不是應該炸掉,砍掉他們腦袋殺雞儆猴,以正視聽?
我們不能因為偷竊犯、強姦犯、殺人犯人單力薄容易被追蹤,容易被逮補,大家就只將憤怒指向他們。而真正的罪大惡極的歹徒還坐在我們一輩子做不起的豪華黑頭車上,身旁伴著美女、美酒在到處逍遙。將小惡小罪者鏟除毀滅,而放任大罪大惡者逍遙快活,這絕對不會是我們中華民國人民會忍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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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篇支持死刑的文章恰巧證實我幾個想法,
部份罪犯(福田孝)的價值觀與普羅社會有很大的不同,他跟本的認為這強姦殺人事件是理所當然就會發生的事情。
這篇文章的重點也應該是在有如此罪大惡極的犯罪者,應該加以撻罰。而死刑,是其中他們希望實現的懲罰方式。當然,懲罰也可以用別種方式的呈現。
文章末段,本村先生說的一段重要的話 "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是的,死刑並不是在求公平,求報復,本村先生他是這樣認為的。
而最後想說的是,個人反對死刑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死刑將會剝奪了潛在善人的生命,也不是因為太血腥或是什麼人權不人權的,只是單純認為,能改善我們寶島的並不會是死刑。或許是司法,或許是社會福利,或許是教育,或是一場革命,如此而已。
(完結)
前文一:我反對死刑的理由A+附加議題D
前文二:我反對死刑的理由B+附加議題C
ps.最近一直想寫東西手很癢,然後想到先前有些還沒完成的文章,今天終於帶著幾分醉意把他完成(大中午的),非常爽快。接下來該完成我的科幻色情小說了,yeah!
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回顧-相對論

回顧-來英國看演唱會

離回台灣的時間越來越近,我就越常回顧過往這兩年的時光,看看我謝鐵男(學其他不以“我“自稱的部落客們)到底幹了什麼好事。就先從足以炫耀,又不太用動腦的演唱會回顧開始吧。
2010年8月28日 星期六
當個好人

還記得國小二年級得時候,作文課老師要求大家寫一篇給未來自己小孩的一封信,乖巧的我拿起黃色木頭鉛筆就開始寫了。內容大致上是這樣的,
親愛的兒子,我知道平常要求你很多事情,不過也是為了你好,都是想讓你成為一個好人。雖然很辛苦,飯都要吃完,都要準時上學,還要做比別人更多的事情,但是這一切都是為了你好,都是要讓你成為一個堂堂正正的好人。然後在這之後塗塗改改了很多次,因為想不出來要寫什麼了。我才小學二年級,沒有那個頭腦想的到要跟自己的小孩講什麼。
隔兩天老師發回來批改完的作文,特別走到我旁邊,用有點擔憂的神情說,你為什麼會覺得當個好人很辛苦呢?你寫的好像當好人不好一樣。....好人明明好像就很好,大家都要我們小朋友當個好人,可是我就覺得當好人好累好辛苦。當時年紀小小的我也說不上來什麼理由去解釋,只覺得我寫了個不好的東西,然後頭低低的眼框還帶著淚,小小心靈覺得好委屈。老師,我也不懂啊。
忘記是孫文還是蔣中正(還是都不是?)學生時期都自願去掃厠所,因為要能人所不能。還有好多好人的例子,都是要做些很痛苦的事情。做個好人會等於成功的人嗎?人生是不是都要這嚴肅真才會有結果?是不是哪個部份有點不對勁?
結果今天竟然在別人臉書的轉貼看到這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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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喜歡好人
(中央社台北25日電)好人可能會認為無私的行為會讓他們受歡迎,但新研究指出,實際情況是,沒有人喜歡好人。
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陸續有研究發現,自願去做大家不想做的事或是自願分發禮物的人,會馬上被人孤立。
心理學家認為,這是因為這些行為會讓其他人有罪惡感,迫使大家要有同樣無私的行為。
研究員說,好人會讓人討厭,因為他們提高了一般認定的行為標準。
社會心理學家帕克(Craig Parks)教授說:「讓人害怕的是,這種新標準會讓其他人看起來都是壞人。」
「這無關乎某人的無私行為是否會改善團體的整體利益。」
「好人也被視是破壞常規的人,就好像他們玩大富翁遊戲,把錢送給別人繼續玩,折磨其他玩家苦無結局。」
為美國「華盛頓州立大學」(Washington StateUniversity)教授的帕克,做了一系列實驗,證明好人不受其他人歡迎。
「每日電訊報」(Daily Telegraph)報導,研究員把自願者分在不同組別,要他們做一些事情,像是拿點數換餐券等。
他們被告知如果放棄餐卷,團隊得到獎金的機率就會更高,而獎金由隊員平分。
有些人被告知要故意做出偏頗的行為,像是囤積餐券,顯現出自己很貪心,或是不拿平分的錢,表現出無私的樣子。
最後,這些自願者都被問到團體的互動關係。
不意外的,大部分的人說,他們不想再跟「貪心」的人合作。但大部分的人也不想跟團體中展現出不自私的成員合作。
帕克說:「他們常說『這個人讓我看起來像壞人』或說『他破壞常規』。」
「有時候,他們懷疑這個人意圖不軌。」(譯者:中央社張曉雯)9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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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該說什麼才好呢?做個好人還真的徹頭徹尾都不是件好事,這麼辛苦維持的好人,還要被人討厭,還會被女生發卡,到底是哪里有問題?!!另外想到尼采的理論,提到去同情、去悲憫一些弱勢是不對的邏輯,對人類沒幫助的。達爾文的進化來說,會造成整體人類進化的緩慢。可是這麼一來又太過殘酷,此話一出都讓自己感到心寒。也或者我早就也被犬儒思想徹底的洗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