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1日 星期三

倫敦有超過一半的文盲





畢業後的日子我盡量規劃的很充實,於是我跟一個劍橋畢業的朋友上語文課,然後發現很多很有意思的事情。


身為華人,總是覺得自己的英文很差,事實上,也真的是不好。但從來到倫敦的前三個月,我漸漸的發現,其實歐洲那些非英語系國家的人們,英文也真的是不怎麼樣,他們只是看起來會講英文而已。怪的只是身在台灣時見到的番人太少,以為金髮碧眼人就會有一口好英文。真是異想天開。


兩年的課程畢業之後,沒有馬上回台而選擇繼續短暫的逗留。繼續規律的練功,希望回去可以嚇嚇人,然後加強媽媽希望我變厲害的英文能力。後者不外乎也是要嚇嚇人。總而言之,我沒選擇語言學校,反而選擇唱歌班的一個朋友,日英混血,熟知東西文化差距的漂亮寶貝愛蜜莉。上課內容則是我帶著我殷殷期盼可以讀懂的Q雜誌,在他面前朗讀文章。要閒聊隨時可以中斷,要跳話題隨時可以跳,相當自由,我很喜歡。


當我上了四堂道地的英文課之後,我發現很多東西,跟本不是一個留學生待個兩年就可以懂的,甚至待上五年都不見得有那個機會!! 這些東西就如Q雜誌的文章內容,或是很多一般口語會話中夾雜惱人的小東西,壓根不可能待在這邊吃飯睡覺就能了解。太多東西是跟文化有關系,只是在這邊念書,學校、家裡、台灣朋友家這樣三地跑,跟本沒機會理解。字典全都背起來也是一樣,再說一次,沒。機。會。


有天前往愛蜜莉家的途上遇到正前往打鼓學校的法國人-飛利浦,簡單的打招呼之後他問我要上哪去,我說要去上英文課。他感到訝異。你要去上英文課?...你英文這麼好,這有點奇怪欸...,他一邊表情誇張一邊抽煙得說。我敷衍的說因為我有這個需要,接著就告別,就各走各的路了。


他們的英文好不是真的英文頂呱呱的意思。就像老外來台灣,只要會講幾句中文,口齒不清也沒關係,人情味十足的台灣人就會感動得要哭,然後拍拍他的肩膀說幹得好。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我在想,倫敦,這麼一個歐洲第一大城,有超過一半得外來/國人口生活在這個城市。假如大家都跟飛利浦一樣,聽、說、讀、寫就只是一個國中生(英國)左右的實力,甚至更低,那這個城市豈不可怕,滿城的國中生!!? 而且我更相信,有更多的外來人口英文程度在這個之下!我就不信沙威瑪的老版、麥當勞的波瀾妹工讀生、還是雜貨店的中東人、中國城的偷渡客英文會更好!?


基於這個假設,倫敦的大眾媒體諸如電視節目、平面新聞、路邊告示牌、車站廣告、電影、藝術導覽這些東西基本上大家都看個半懂而已!! 太可怕,因為意思是說,每天這些不想再加強的人們在這裡生活對於外在環境是選擇一個忽略的態度。就是說,很多東西看個半懂也不想去弄懂,反正生活也是能過下去,管他的。....


是這樣的,我喜歡老子的愚民理論,大家傻傻笨笨的生活,知道的東西沒這麼多,其實是一種充實的幸福。看看台灣的鄉親,全部都看的懂、聽的懂,才會抓到生活周遭有這麼多問題,才會這麼不開心。可是,這一切真的發生的時候還是令我驚歎不已....




2 則留言:

  1. 哈哈哈哈!好有趣!你的生活每次看來都好有意義!
    快點回來!我要找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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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ello,鐵男,我是唐吉:)
    這篇文章寫的不錯,但最後一段的論點我覺得很好笑。老實說,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們,管你本外省或南北部,大部分人都很愛接受新訊息。
    對,接受新訊息,就這樣。至於這個訊息或是這個理論是好是壞,是對是錯,套用在台灣是否合適等等問題,這塊土地上的傢伙是很少去思考的。所以台灣人常常一段時間風靡數種東西,退流行以後,那些東西連塵土都不剩。
    半懂比不懂還可怕,因為半懂的人以為自己全懂了。書報看的多,不代表判斷能力就很強,可是看一堆書的人卻以為自己懂很多,能力很強。這樣的「錯覺」膨脹了自我,形成自我感覺良好。於是小細節龜毛挑剔,遇到大是大非就成了無腦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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